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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拟30亿闲置自有资金开展信托业务

 发布日期: 2016-07-05  来源:优选财富  点击次数:1908次

导 语:锦州港7月4日晚公告,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计划利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华信信托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开展信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债券、信托计划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期限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锦州港7月4日晚公告,为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计划利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华信信托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开展信托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债券、信托计划等,不得投资二级市场的股票。期限为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据了解,锦州港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董事贾文军为华信信托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信信托为公司关联法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以外,锦州港与华信信托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锦州港称,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的委托开展信托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如公司有新的投资项目,将及时收回,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进一步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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