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基金合格投资人:
根据《优选稳银7号票据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节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约定:“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按基金季度进行收益分配,即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算,每满三个月之日进行收益分配;如遇节假日的相应顺延。”本管理人现决定于2018年5月9日对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分配投资收益。本次收益分配总金额为:¥400,426.85 元,大写:肆拾万零肆佰贰拾陆元捌角伍分。敬请投资者查收。
本次收益分配资金将从以下账户划出:
账户名称:优选稳银7号票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户
帐号:15872233445519
开户行:平安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北京优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