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合格投资者:
“优选优银1号票据私募投资基金”将从2018年07月01日起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即从2018年07月01日(含)起加入本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向您作出如下通知:
将原合同第十一章基金的投资中第(八)条关于业绩比较基准的约定:“本基金份额的年化业绩比较基准为【8.8】% 。”进行调整,调整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年化【9.5】% 。
本通知书经本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通知书中明确所作的通知内容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通知书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特此通知!
基金管理人:北京优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07月01日